1906年出生於臺南新化的楊逵,1932年用日文發表〈送報伕〉,該篇小說在1934年全文入選東京《文學評論》。楊逵不僅用文學反映社會脈動,還積極參與社會運動,日治時期被捕達10次,不斷進出街頭與監獄。戰後初期到1949年間,他也以初學的中文寫作、批判臺灣社會,與鍾逸人等人發起整頓家園和文化運動的實踐。楊逵雖在二二八事件中躲過死劫,卻在1949年4月6日,「四六事件」發生的同一天,因「和平宣言案」被捕,輾轉於警務處、保密局、警總情報處偵訊後,以軍法判決12年有期徒刑。1951年5月,送往綠島新生訓導處服刑。
服刑期間,楊逵筆耕不輟,但規定每週只能對外通信一次,每次300字。楊逵把未能寫於信中,想對妻子葉陶、5名子女和3個孫子說的話,都寫在筆記本上。這些家書草稿沒有隨著楊逵出獄,而讓家人通曉其內容,直到1986年,楊逵辭世後,方以離奇的方式交到楊逵的孫女楊翠手上。
楊翠拿到的家書並不是全部,僅有1957至1960年間,共104封,其餘位在何處則不詳,佚失方式也仍不明。這些草稿書寫時的目的雖是「親子對話」,但因多數未被寄出,而成為作家「自我私語」的日記 。係一因國家暴力,被迫於家庭中缺席的父親,想要參與子女成長、陪伴其心靈的自我紀錄。
檢視家書中的細節,也可以看見政治犯家屬經歷的苦難,及其孤獨的精神圖像,這也是臺灣當代精神史中重要卻常被忽略的面向。《綠島家書》雖然未能及時與子女對話,紓解其苦難及孤獨的心靈,獲得其諒解。但家書出土後,他的子女藉著一場場的導覽解說,銘刻每一封家書,以溫暖的內心與父親通聯。